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镁业分会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纯镁进行反倾销产业损害全面日落复审
2005-12-19 00:00:00

    2005年12月5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纯镁进行反倾销产业损害全面日落复审。

  根据《乌拉圭回合协议》的规定,反倾销税自开始征收之日起的5年后应当予以终止,除非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分别作出终止反倾销措施将继续导致倾销和产业损害的肯定性裁决。

  公告要求本案的相关企业向其提交终止上述反倾销措施对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影响的评论材料。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根据国内企业的评论意见(通常在公告发布95日内根据国内企业的关注程度)作出是否启动包括公开听证会和发放调查问卷在内的全面日落复审的决定。当国内企业的关注程度达不到“适当水平”的情况下,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启动不含公开听证会和调查问卷的快速日落复审程序。但如果国内企业的回复达到“适当水平”或存在其他有必要进行全面日落复审的条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启动包括公开听证会和调查问卷的全面日落复审程序。

小戴摘自<厦门反倾销信息网><%=cont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