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镁业分会
有色金属加工材等共计406种商品出口退税下月取消
2010-06-23 09:09:52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622联合下发通知,经国务院批准,自715日起取消部分钢材、医药、化工产品、有色金属加工材等商品的出口退税,总数达406种。

 

分析人士指出,这是中国自2008年下半年针对外需回落重启上调出口退税政策以来,首次对这一政策进行反向调整。


  从两部门列出的取消出口退税商品清单中可以看出,此次调控主要针对部分高污染、高耗能产品,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指出,此举是上月初国务院部署节能减排工作以来,政府出台的又一铁腕调控举措。


  根据两部门列出的清单,此次调控力度空前,很多商品如氯硝丙烷、双氯酚等原先享受的出口退税率均在13%17%的水平。


  从前期频繁上调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到此次取消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如此大力度政策调控更加凸显决策层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意图。中国社科院财贸所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说。


  在今年5月初举行的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国务院明确提出,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抓好节能减排工作,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


  官方数据显示,十一五前四年,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14.38%,这意味着我国要实现十一五降低20%左右的目标仍十分艰巨。


  值得关注的是,今年以来,由于国内电力、钢铁、有色、建材、石油化工、化工等6大高耗能行业加快增长,一季度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上升3.2%,进一步加大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压力。


  张斌认为,取消部分钢铁、化工产品等两高商品的出口退税,实际上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用经济手段增加这些企业的生产成本,有助于推进节能减排,抑制过剩产能,加快产业结构调整。


  白景明指出,此次取消部分商品出口退税,一方面是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一项重要举措,另一方面也是我国加快完善税收政策,更好发挥税收工具调控作用的体现。


  在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大背景下,未来我国税收政策改革的一大方向,就是强化税收促进资源节约、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作用,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白景明说。

 

通知全文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0715取消下列商品的出口退税:


  1. 部分钢材;
  2. 部分有色金属加工材;
  3. 银粉;
  4. 酒精、玉米淀粉;
  5. 部分农药、医药、化工产品;
  6. 部分塑料及制品、橡胶及制品、玻璃及制品。

 

取消出口退税的具体商品名称和商品编码见附件。


  具体执行时间,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附件下载 取消出口退税的商品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