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镁业分会
七部门严控高耗能产品出口
2005-09-29 00:00:00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等七部门日前联合发出通知,表示将出台多项措施,控制部分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出口。

  通知称,继削减出口总量、取消或降低部分产品出口退税、加征出口关税、停止加工贸易等一系列措施之后,国家将从保护国内资源、鼓励资源性商品进口、促进电解铝和铁合金行业健康发展方面考虑,结合明年关税方案的制订,研究有关关税政策,完善高耗能企业的电价形成机制,继续坚持差别电价政策;同时,还将加强钢铁、电解铝、水泥等重点调控行业的风险评估,确保金融机构更好地把握贷款投向。

  高耗能产品加剧能源紧张

  据有关人士介绍,近年来,钢铁、水泥、电解铝、焦炭等行业投资增长强劲,产能盲目扩大,致使钢坯和钢锭、电解铝、铁合金、部分有色金属等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出口大量增加,加剧了国内能源、原材料、运输紧张的矛盾和环境压力。去年,我国钢坯、钢材、未锻轧铝、铁合金、焦炭分别出口605.8万吨、1423万吨、168万吨、219万吨和1501万吨,同比分别增长312.1%、104%、34.8%、20.5%和2%。锌、钨、锡、锑等有色金属,黄磷、电石等多种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商品出口也大量增加。

  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的大量出口,加剧了我国煤电油运紧张矛盾和资源环境压力。鉴于此,有关部门认为,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大量出口超出了当前我国能源、资源、环境和运输等外部条件的支撑能力,影响国民经济的健康平稳运行。控制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出口,对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减少环境污染,破解经济发展的资源约束,缓解煤电油运紧张的矛盾,是完全必要的。

  组合出拳严控出口

  为抑制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出口,今年以来,国家打出了一套连续快速的调控“组合拳”。

  削减出口总量。煤炭出口配额从2003年的1亿吨削减到2005年的8000万吨,原油出口数量从2003年的500万吨削减到2005年的100万吨,焦炭出口配额从2004年的1472万吨削减到2005年的1400万吨。

  取消或降低部分产品出口退税。今年1月1日取消了电解铝、铁合金、黄磷、电石等高耗能产品的出口退税,4月取消了钢铁初级产品的出口退税,并将钢材的出口退税由13%下调到11%。5月1日取消了稀土金属、稀土氧化物、稀土盐类,金属硅,钼矿砂及精矿,轻重烧镁,氟石、滑石、碳化硅以及部分木材初加工产品的出口退税;将煤炭和锌、钨、锡、锑及其制品的出口退税率下调到8%。8月1日取消了电解锰的出口退税。

  加征出口关税。从今年1月1日起对尿素开始征收出口关税,对未锻轧铝征收5%的出口关税。6月1日起将黄磷出口暂定关税税率从10%提高到20%,将硅铁的出口暂定关税税率从零税率提高到5%。

  停止加工贸易。煤炭、焦炭、黄磷、钢铁类产品、稀土类产品已经先后被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8月22日,氧化铝、铁合金矿也被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停止审批新的加工贸易合同。

  将是一项长期政策

  据有关人士介绍,国家一系列调控措施推出后,取得初步成效。钢铁初级产品和钢材出口增幅有所回落。3月钢坯出口量增长14.3倍,6月仅增长9.6%;钢材出口量增幅也从3月的2.4倍回落到6月的1倍。但总的来看,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的出口增势依然较猛。据统计,上半年,钢坯、钢材、未锻轧铝、铁合金、焦炭出口比去年同期又分别增长262.4%、154.1%、21.9%、17%和16.2%。

  有关人士表示,这些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的出口增势不减,与其行业前几年投资增长过快,已形成较大生产能力密切相关。因此,控制这些产品的出口有一定难度。但是,限制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出口不仅是国家调控目前经济过热的一种手段,也是转变我国经济增长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一种长期措施。国家对资源性产业的政策定位和取向不会改变。

  基于这样的思路,可以预见,未来国家仍会出台调控措施来抑制高耗能产品出口冲动。取消或降低部分产品出口退税、加征出口关税等措施将会成为这种调控的常用手段。

王劲摘自<中国出口退税咨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