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镁业分会
高耗能产品出口退税或降或无
2005-10-09 00:00:00

    从发改委网站获悉,经国务院批准,最近有关部门将陆续采取下调或取消部分产品出口退税、停止加工贸易、提高出口暂定关税等措施,抑制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出口过快增长。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联合下发的通知,国家从5月1日起将部分钢材的出口退税率下调至11%,将煤炭、钨、锌、锡、锑及其制品的出口退税率下调到8%,并取消了稀土金属、稀土氧化物、稀土盐类、金属硅、钼矿砂及精矿、轻重烧镁、氟石、滑石、碳化硅以及部分木材初加工产品的出口退税;从6月1日起将黄磷出口暂定关税税率从10%提高到20%,将硅铁的出口暂定关税税率从零提高到5%。此次调整的产品都属于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

齐鸣引自《经济情报》2005.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