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镁业分会
矿产资源管理配套制度创新“十二五”规划解读
2012-10-17 09:24:00

    深化改革创新、加快制度供给,是国土资源部今年的重点工作任务。按照部党组指示和部署,今年4~9月,《矿产资源管理组合配套制度创新“十二五”规划》研究起草组,在多年研究工作的基础上,围绕矿产资源管理组合配套制度创新问题,开展深入研究探索,编制完成了《矿产资源管理组合配套制度创新“十二五”规划》,并于近日以国土资发〔2012〕137号文件正式印发实施。日前,就有关问题研究起草组负责人、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院长姚华军进行了政策解读。

  问:能否简单谈谈为什么要出台这样一个《矿产资源管理组合配套制度创新“十二五”规划》?

  姚华军:1996年修订的《矿产资源法》及其相关配套行政法规确立的一系列基本制度,总体上与国际矿产资源管理制度接轨,充分考虑了国情,在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国土资源部自成立以来,面对矿产资源供需矛盾加剧、矿业由冷转热、资源开发利益关系日趋复杂等突出问题,不懈地推进政策制度调整和探索,在宏观调控和秩序整顿、制度改革创新和审批制度改革、矿业权市场建设、分类分级管理、矿产资源规划、节约与综合利用、地质找矿新机制、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成效。

  由于种种原因,上述诸多改革举措,总体上是以单项制度完善和适应性政策调整为主,还难以适应市场经济、新技术革命和全球化,以及加快转变发展方式、转变政府职能和提升资源保障能力、维护矿产资源领域相关权益等新挑战、新要求。突出表现为:部分政策法规趋于“老化”、规范性文件有待整合规范;部分制度系统设计和实施监督不到位,部分政策制度和工作协调机制“条块化”、“碎片化”;矿产资源管理偏重行政调节手段,经济、技术、法律等调节手段滞后。矿产资源管理的宏观统筹、基础支撑、监管服务和集中统一管理有待加强。为此,亟须出台《矿产资源管理组合配套制度创新“十二五”规划》,对矿产资源管理制度做出系统设计和创新调整,加强政策的组合配套。

  问:《矿产资源管理组合配套制度创新“十二五”规划》的制定将发挥怎样的作用,具有哪些现实意义?

  姚华军:《矿产资源管理组合配套制度创新“十二五”规划》旨在统筹指导和全面推进“十二五”及以后一段时期矿产资源管理制度改革创新。

  本着这样的思路,《矿产资源管理组合配套制度创新“十二五”规划》侧重于系统安排今后一段时期矿产资源管理制度的创新完善与组合配套。其现实意义在于:一是针对部分政策制度“碎片化”和工作协调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优化理顺管理流程,设计具体政策抓手,加快中央和地方矿产资源管理相关政策法规清理工作的进程,补充、完善、调整一批急需的政策制度,提高政策制度的系统性、协调性与前瞻性;二是通过强化制度组合配套和创新,最终逐步形成以战略统筹、规划调节为核心的矿产资源宏观管理体系,建立健全以市场配置为基础的矿业权管理体系,创新以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为导向的资源高效利用体系,夯实以储量家底管理、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为基础的监管服务体系,探索建立以环境友好、矿区和谐为目标的资源开发社会责任体系,形成矿产资源管理“五大”制度体系,为构建“调查评价扎实、规划调控科学、勘查快速突破、开发严格有序、市场监管有力、权益保障和谐”的矿产资源管理新格局提供制度保障;三是突出制度组合配套和创新的重点,为践行和完善地质找矿新机制、推进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提供相关政策制度设计;四是通过对部分制度的超前研究,为《矿产资源法》及其主要配套法规的修改完善提供制度储备。

  问:保证该规划目标的实现,我们的总体工作思路是什么?

  姚华军:要发挥好以上四方面作用,我们必须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地质工作规律,进一步更新管理理念,转变管理方式和资源配置方式。以加强战略规划宏观调控为指导,以夯实储量管理和监管服务为基础,以完善矿业权管理为主线,以地质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为平台,以调整利益机制为抓手,加快推进《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主要法规的修订,系统设计相关政策制度体系。

  同时,要坚持改革创新与依法行政相协调、当前制度修订与长远制度安排相结合和单项制度创新与政策组合配套相统一等基本原则。

  问:“十二五”期间,矿产资源管理制度建设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姚华军:根据矿产资源管理组合配套制度创新“十二五”规划的目标,“十二五”期间,我国矿产资源管理组合配套制度创新有十项主要任务。

  一是不断完善矿产资源宏观管理体系。包括加快推进《矿产资源法》及配套法规修订,持续完善国家可持续发展矿产资源战略,完善矿产资源统计与宏观形势分析制度,建立完善矿产资源保护制度;二是健全完善统筹协调的矿产资源规划体系。包括加强规划管理制度协同配套,强化规划实施制度建设,健全规划科学编制机制;三是完善以市场为导向的地质找矿新机制。包括健全勘查准入与退出机制,完善勘查投入机制,强化公益性地质工作常态化保障制度建设,构建找矿突破、矿业权管理和地勘单位改革发展协调机制、系统设计重点地区矿产勘查管理制度体系;四是深化矿业权管理制度改革创新。包括完善矿业权设置方案制度,深化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和完善矿业用地制度;五是建立矿产资源高效利用长效机制。包括完善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技术标准体系,健全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激励约束机制,探索建立绿色矿山管理制度;六是建设科学适用的储量管理制度。包括完善矿产储量管理制度和强化矿山储量管理制度建设;七是健全完善矿山地质环境管理制度。包括强化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制度,完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标准规范和保证金制度和探索建立多渠道治理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工作机制;八是推进完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经济调节手段。包括完善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的实现方式,调整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投资收益和矿产资源权益分配关系,进一步发挥地勘基金的调控功能;九是强化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制度建设。包括建立完善矿产资源监督管理体系,完善矿产资源全程监督管理制度,完善矿业权市场监管制度;十是加强行业管理与公共服务制度建设。包括加强行业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地质资料管理与服务制度,构建和谐矿区建设机制,完善矿产资源领域对外开放与合作机制。

  问:在《矿产资源管理组合配套制度创新“十二五”规划》的制定中,我们如何体现“组合配套”与“制度创新”?

  姚华军:《矿产资源管理组合配套制度创新“十二五”规划》在加强组合配套方面,重点是:一是强化矿业权审批制度改革与矿产资源规划、矿业权设置方案制度等组合配套。二是不断完善以市场为导向的地质找矿新机制,理顺地质找矿、矿业权管理和地勘单位改革三者关系。三是重组归并矿产资源管理相关制度,加强管理流程的衔接,发挥政策的整体功能。

  《矿产资源管理组合配套制度创新“十二五”规划》在加强制度创新方面,重点是:一是加强战略、规划、综合改革的科学布局。二是加强调查评价、规划、勘查、储量、开采、环境、监督等全过程管理。三是从理顺经济关系、加强公共服务、权益保护、行业管理、科技创新、强化事业支撑等方面,进一步夯实矿政管理制度基础。

  问:最后请谈谈将会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来保障《矿产资源管理组合配套制度创新“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实施?

  姚华军:在《矿产资管理组合配套制度创新“十二五”规划》实施的过程中,我们将成立领导小组,负责矿产资源管理组合配套制度创新“十二五”规划实施的总体安排和部署。明确牵头司局,统筹策划、组织、协调和推动规划的具体实施。各单位结合各自工作职能,严格按照《矿产资源管理组合配套制度创新“十二五”规划一览表》和《矿产资源管理组合配套制度创新2012年度工作计划表》部署的主要任务,分工协调落实规划目标任务。同时,我们还将通过强化政策综合归口管理和执行、完善政策后评估与动态调整机制、建立政策调研论证机制、强化矿政管理事业支撑等措施,加强《矿产资源管理组合配套制度创新“十二五”规划》实施管理。

来源:国土资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