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 据国土资源部信息,2006年全国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目标已经确定,今年,国家将深入推进矿产开发秩序整治,全面完成治乱工作,治散工作要取得显著成效,建立与恢复矿山生态环境保证金制度。
据了解,治乱工作一项重要的措施就是要在年内全面展开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的专项整治,同时对钨、锡、锑、稀土矿的开采实行总量控制,切实解决重点矿区、重点矿种存在的秩序混乱问题。治散工作主要包括对现有矿山进行整合,限期达到规定的最低开采规模,以缩减矿山数量等。
国家还将进一步深化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按勘查风险不同,分类出让探矿权、采矿权。同时建立地质勘查基金,支持重点勘查,拉动社会资金投入,以形成流动发展的良性机制,并允许矿业企业勘查支出进入成本。
齐鸣摘自《经济情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