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镁业分会
社科院发布中国能源企业绿色指数
2007-11-16 00:00:00

 

    日前,由中国社科院经济学部主办、中国经济技术研究咨询有限公司承办的中国能源可持续发展论坛组委会正式发布了中国能源企业绿色评价体系(简称“绿色指数”)。这一指数的出台,为能源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的切实开展,提供了参考依据和度量方法,对于推动中国能源可持续发展事业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推动意义。

  该评价体系是有关专家学者在国家环保局、全国人大财经委、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国际环境资源监管机构等有关单位领导和专家的鼎力支持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十一五”发展规划》和《国家能源“十一五”发展规划》精神为指引,以《煤炭工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煤炭污染物排放标准》《煤炭生产许可证环境保护年检办法》、《国家环保总局清洁生产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等法律法规、技术规范为依据,以相关大型能源企业的操作实践为依托,经过长期理论跟踪、精心设计而形成的研究成果。
 
  据有关专家介绍,该评价体系以能源企业为评价对象,以科学性、系统性、针对性和操作性为评价原则,旨在从能源企业的实体视角,衡量其节能减排、可持续发展工作开展和落实的情况。
 
  按照层次分析法的要求,该评价体系以能源企业绿色评价为目标层,以资源利用、环境保护、循环利用、经济效益和社会责任五个一级指标为准则层,着力评价能源企业在节能环保方面的工作成效。其中,资源利用、环境保护和循环利用是按照事前、事中和事后控制原则定义的指标,经济效益和社会责任是参考评价指标。“资源利用”侧重基础资源开发和利用方面的评价;“环境保护”侧重生产过程中对污染控制过程的评价;“循环利用”侧重生产过程结束后对废弃污染物排放、处理方面的评价;“经济效益”只作为一般性参考评价指标;“社会责任”指狭义社会责任,主要包括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两个方面。为客观科学评价起见,在坚持五个一级指标的总体评价框架下,综合考虑能源行业细分情况以及各项指标的适用性,该评价体系将能源企业分为煤炭开采、焦炭、原油开采、石油化工、火电以及新能源六个子行业,针对其行业特殊性,分别选取几十个典型二级指标,作为指标层,建立评价体系。
 
  在各项指标的权重赋值上,采取“双重保险”:一方面,采用专家调研法,广泛征集能源专家学者意见,并对征询结果进行统计处理;另一方面,在专家意见基础上,运用模糊数学中矩阵赋权的方法予以赋值。这样,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确保了指标赋权问题上的科学性。最后,再通过线性加权综合评价法层级加权收敛,求得最终评价结果。
 
  能源领域是环保事业的重头戏。能源企业是节能减排工作切实开展的重要载体。中国能源企业“绿色指数”的提出,是对能源环保评价领域的有益探索,它对于我国及早践行绿色GDP核算体系、实现能源乃至整个人类的可持续发展都具有里程碑意义。
 
  自倡导将资源环境核算纳入国民财富核算的绿色GDP核算体系研究工作开展以来,迟迟未能得以落实。从目前的情况看,绿色GDP统计面临的技术挑战主要来自技术方面,即资源环境核算体系不够完备。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污染损失难量化。第二,统计指标不规范。这给污染的治理成本核算带来困难。对资源环境的核算,许多国家早已有之。而我国一直缺乏自己的资源环境核算体系。中国能源企业“绿色指数”可谓应运而生。它将环境保护的各项指标细化、量化,变为可测量、可观察的“物化存在”,为能源行业乃至整个社会的资源环境核算,提供了切实可行的参考指标和评价依据,势必将大力推动绿色GDP的在我国落实的步伐。
 
  此外,中国能源企业“绿色指数”的出台,必将在一定程度上引导人们思想观念尤其是政府部门政绩观的转变。核算只是手段,推动实现良性绿色GDP才是最终目的。“绿色指数”推出的一系列评价指标和参考标准,具有一定导向性作用,有利于转变政府长久以来唯GDP至上的观念。只有引导政府部门将环保事业与节约理念纳入政绩观,节能环保工作才能切实得到制度保障,倡导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绿色未来才能及早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