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镁业分会
电监会整治电力中介乱收乱支
2008-10-10 00:00:00
    从10月起,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包括所属分会和代管单位)的服务和收费行为,中介机构接受委托为电力业务许可工作提供的服务和收费行为,在行业协会中兼职的电监会及派出机构工作人员等电力行业协会服务和收费行为将进一步得以规范。一些违规设立“小金库”、乱收乱支的问题将得以规范。

  国家电监会日前公布《规范电力行业协会服务和收费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集中整治当前行业协会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快健全规范发展的长效机制,促进行业协会健康发展。

  本次专项行动将集中整治电力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下列四类问题:第一、包括行业协会违法违规强制入会、摊派会费、强行服务,未按照规定履行批准程序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或者违反有关规定提供展览会、交易会、研讨会、培训、出国考察等方面服务的,以及违规设立“小金库”、乱收乱支的。

  第二、行业协会违反有关规定,依靠代行行政管理职能或凭借垄断地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增加企业和社会负担的。

  第三、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违法出具认定报告或出具虚假认定报告,借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市场中介组织提供虚假信息、搞恶性竞争,违反商业道德、严重侵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

  第四、社会中介机构在依法或接受委托授权实施认证、检验、鉴定以及举办资格考试等,不执行国家收费政策规定的;依据委托、授权的行政职能,或与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行业组织联合下发文件或协议,强制或变相强制委托人购买指定产品或接受指定服务并收费的;以及对委托人进行价格欺诈的。

  此外,如将特定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的服务作为行政许可的前置条件,进行指定服务;电监会机关、事业单位和派出机构把行业协会作为自己的“小金库”,利用其资金或借用其账户滥发福利,以及公务人员在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无偿占用财物、报销个人费用等问题,也将进一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