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镁业分会
环境指标考核我国政府执行力
2006-05-09 00:00:00

  到2010年,在GDP年均增长7.5%的同时,单位GDP能源消耗降低20%,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十一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了未来5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环境约束性指标。

  在“十五”计划环境指标“落空”的背景下,这些指标能否实现,将是对政府“执行力”的一次重大考验。

  ??两大指标“落空” 发展付出环境代价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17日召开的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开幕式上坦言,过去五年,我国经济发展的各项指标大多超额完成,但环境保护的指标没有完成,主要是两个指标:一个是二氧化硫排放量,一个是化学需氧量。2005年全国二氧化硫排放量比2000年增加了27%,化学需氧量仅减少了2%,均未完成削减10%的控制目标。

  “在发展的过程中付出了比较大的环境代价”,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分析认为,“十五”环境保护指标没有完成,是由于一些地方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甚至不惜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增长。

  人民群众改善环境的迫切性与环境治理长期性的矛盾突出,环境问题已成为引发社会矛盾的“焦点”问题。近年来,因环境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以年均29%的速度递增。2005年,全国发生环境污染纠纷5.1万起,环境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高达1.05亿元。

  “要坚决摒弃那些以牺牲环境换取经济增长的做法,环保工作必须下大力气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突出环境问题,有效化解各类环境矛盾和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周生贤在18日举行的全国环保厅局长会议上作了以上表述。

  ??约束性指标 要千方百计完成

  对于这个约束性环境指标,人们给予高度肯定。但最关心的,不仅是指标所体现出来的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决心,更关注的是能否落到实处。

  “对于约束性的指标,要千方百计地完成。”周生贤在部署2006年工作任务时说,“‘十一五’期间,这两个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减少10%,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指标之所以落空,正是因为缺乏强大的执行力的保障。”全国政协委员陈守义直言不讳,“一些地方政府和企业之所以敢于置环保事业于不顾,恰恰是法律法规偏软、环保执法腰杆不硬、企业违法成本太低和缺乏对有关官员的管理问责所导致的。”

  针对环保执法陷入制度困局,山西省环保局局长刘向东建议,要调整对地方政府的绩效评价体系,建立包括环保指标、能源消耗指标在内的更为开放的区域社会指标体系。另外,要逐步修订完善环境保护法,使之成为一部真正的环保大法,使环保执法的“腰杆子”硬起来。他认为,必须加强环保执法力度,增强“十一五”规划的执行力,才能确保环境目标的实现。

  ??环境问责 为目标实现“保驾护航”

  面对我国北方的漫天风沙和各地频频出现的重大污染事件,周生贤指出,“落实总量削减任务的主要责任在各级人民政府。要让那些不重视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干部,没有完成年度任务地方的领导干部得不到提拔重用;让那些漠视环境法律法规的领导干部付出代价。”

  “要实现‘十一五’环保目标,必须在落实环境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方面取得大的突破。今年落实环境目标责任制的重点是明确考核要求、制定考核方案、建立社会公布制度,力争在开局之年实现削减2%的任务。”周生贤介绍说。

  据了解,最近中组部在体现科学发展观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评价体系中,已将环保指标列入干部实绩分析评价要点。周生贤表示,这是干部任用制度的重要改革,也是落实领导干部环保责任的重大举措。

  “要以此为契机,推动环境目标责任制的全面落实。”周生贤说,同时要切实贯彻《环境保护违法违纪处分暂行规定》,对完成任务好的表彰奖励,对没完成任务、环境质量恶化、发生重大污染事故的要追究责任,要坚决查处一批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环境违法违纪行为。

王劲摘自<中国矿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