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指出,发展循环经济目前已经成为编制“十一五”规划的重要指导原则,发展循环经济的专题研究,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循环经济发展重点领域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正在加快推进。我国将加快发展低耗能、低排放的第三产业和高技术产业,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严格限制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和浪费资源的产业,以及开发区的盲目发展。同时将完善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包括加大对循环经济发展的资金支持;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研究并落实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价格和收费政策;完善财税政策,加大对循环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并加大执法监督检查的力度,逐步将循环经济发展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据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用能源消费翻一番支撑了GDP翻两番,维持了我国经济列车的高速运行。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依靠物质资源的高消耗来实现的,没有从根本上改变“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不协调、难循环、低效率”的粗放型增长方式。据测算,我国每创造一美元GDP所消耗的能源是美国的4.3倍,日本的11.5倍。我国的能源利用率仅为美国的26.9%,日本的11.5%。为此,必须从发展思路、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宣传教育等多方面入手,采取一系列措施,推动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建设和循环经济的发展。
齐鸣引自《经济情报》05.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