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建设司副司长李敬辉近日透露,“十一五”期间,国家财政将从四个方面支持循环经济发展。
第一,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环境经济的支出力度。从2004年起,已经设立清洁生产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清洁生产的重点规划、培训、技术标准制定以及冶金、轻工、纺织、建材等污染相对严重的部门增强清洁生产的示范项目。今后中央将逐步增加包括清洁生产和再生能源在内的与循环经济相关的资金支持力度,并将会同国家发改委、科技部等整合现有的投资和其他专项资金,节省资金用于支持循环经济发展和科研相关的技术发展和重大攻关项目。
第二,调整和完善税收政策,支持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近年来国家推出资源的利用优惠政策,包括使用新型绿色材料有税收优惠等,要把现有的政策执行好。
第三,调整出口税收政策。包括取消部分资源型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对资源型产品免征进口税率,修改涉及土地、矿产资源的税收,加快推进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包括制定污水、垃圾处理标准,污水、垃圾处理的市场运作。
第四,推进资源有偿使用和资源类产品的价格改革。只有调整资源价格,财政投入和税收等优惠政策才能发挥作用。
齐鸣引自《经济情报》2005.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