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关于“十一五”期间节能减排任务下达后,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对全区节能减排作了安排部署。今年宁夏对5市和年耗能5万吨的重点用能企业进行考核,并从财政预算列支节能专项资金2000万元和环保专项资金2000多万元,对重大节能减排工程项目和重大节能减排技术开发、示范项目和高效节能产品的推广给予资金补助或项目贷款贴息,目前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其中,国家考核的我区19户千家企业两年完成69.4万吨标准煤节能量,完成国家进度目标的57.36%;今年上半年全区万元GDP综合能耗下降了3.56%,降幅比去年同期高0.74个百分点,实现了主要污染物两项指标双下降。
今后,宁夏将不再单纯发展能耗高、附加值低、产业链短的高耗能初级产品。从今年8月份起,宁夏将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的核准和备案权全部收至自治区一级。不再批建铁合金、小型或不属于资源综合利用的火力发电项目,不再批建对尾气、煤焦油等没有进行综合回收利用的焦炭等高耗能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