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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要求加强对煤矿火工品的日常监督检查
2008-10-07 00:00:00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日前要求,地方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煤矿火工品的日常监督检查。
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各产煤地区及煤矿企业在加强火工品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有一些煤矿购买非法和不合格炸药,井下炸药库不符合规范要求,超量贮存,违章爆破作业,火工品管理混乱,加之少数地区政府有关部门监管不到位,炸药燃烧、爆炸和放炮事故仍时有发生。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要求,地方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重点检查煤矿企业使用的火工品是否合法、合格,是否存在非法购买、使用、存放火工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执行到位等。要督促企业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跟踪落实。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将煤矿火工品安全管理工作列入安全监察执法内容,加大监察执法力度,对火工品方面存在重大隐患的煤矿要责令停止生产,并依法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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