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色报消息,日前,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标委会和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统一部署和要求,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制定的10项能源消耗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10项标准将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其中,《镁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347-2008)对我国镁冶炼企业遏制高耗能过快增长,提高行业准入门槛,推动节能减排工作将起到积极作用。此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主持,起草单位包括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标准计量质量研究所、宁夏华源冶金实业有限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镁业分会。参加起草的单位是北京维恩克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山西启真镁业有限公司、山西闻喜银光镁业有限公司、宁夏惠冶镁业有限公司。
标准规定了镁冶炼(硅热法)生产能源消耗(以下简称能耗)限额的的技术要求、计算原则、计算方法、统计范围和节能管理与措施。标准规定了镁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限定值。
其一,现有镁冶炼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限定值不大于8300kgce/t。
其二,新建镁冶炼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准入值不大于7500kgce/t。
其三,镁冶炼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先进值不大于5600kgc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