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镁业分会
联系我们
|
会员登录
/
登出
首页
镁协简介
镁协简介
镁协章程
镁协顾问
会长秘书长
入会程序
每日报价
协会动态
会员动态
市场信息
国内动态
国际动态
业内标准
基础标准
产品标准
镁及镁合金分析检测方法标准
其他辅助材料标准
环保安全标准
贸易商情
镁协旬价
《MB》鹿特丹仓库平均价
路透社鹿特丹仓库报价
欧洲自由市场价
数据统计
进出口数据
产量数据
消费量/结构
相关行业
市场分析
知识普及
镁的资源
镁的性能
镁的应用领域
电解法炼镁
皮江法炼镁
联系我们
您的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其它政策法规
>
本站搜索:
哈萨克斯坦对出口石油征收每吨109.91美元关税
2008-05-20 00:00:00
据报道,根据哈萨克斯坦政府今年4月8日作出的决定,哈萨克斯坦自5月17日起对出口石油征收每吨109.91美元的关税。其中,对于支付地税的企业,其石油、凝析油出口税额为每吨27.43美元。沥青等石油产品的出口税率为每吨82.2美元。
上一篇:国家发改委紧急部署加强水电工程防震抗震工作
下一篇:商务部关于切实做好对外承包工程项下外派劳务管理工...
浏览排行
发改委确定今年西部开发七大工作 加大开放力度
海关总署第167号令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环境保护部成立后发布第一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发改委调整原材料工业布局有色金属成重点对象
国务院支持推进甘肃有色金属等产业发展
国土部发布《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勘查开采管理暂行办法》
有色产品能耗限额系列强制性国标宣贯会将召开
资源税改革方案下半年可能推出 征收范围将扩大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的决定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镁业分会
京ICP备12046794号-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1号9层 邮政编码:100080 电话:010-82255279 82255290 传真:010-82255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