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
公 告
2007年 第14号
为方便在天津口岸办理进出口业务的企业进行商品归类咨询,提高企业通关效率,保证归类咨询工作的真实准确,避免产生归类争议,自2007年12月17日起,天津海关归类分中心不再受理人工电话咨询。企业如有咨询需求,可通过以下方式实现:
一、自助查询:企业可通过互联网登陆天津海关网站,网址tianjin.customs.gov.cn,在“信息查询”栏目项下点击“商品信息查询”,在新页面“查询”栏目中点击“归类信息”,在“商品名称”中输入查询商品名称的关键字即可查询;
二、网络咨询:企业可通过互联网登陆中国海关网站,网址www.customs.gov.cn,在“业务咨询”栏目项下点击“商品归类”,将所询商品的具体情况阐述,待相关海关进行解答。
三、来访咨询:企业可携带拟进出口商品的样品或相关资料到天津海关归类分中心进行来访咨询,咨询人办理来访归类咨询手续,应向海关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例如,身份证、工作证、单位介绍信等)。
天津海关归类分中心地址:天津港保税区海滨五路1号保税区海关五楼归类一科。不便之处敬请谅解,感谢广大进出口企业的真诚合作。
特此公告。